建筑工地卫生防疫管理制度
一、 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,合格者才能上岗作业。
二、 生活用水必须充足,并符合国家生活用水标准。
三、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的培训,并取得健康证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。
四、 制作食品所用工具和容器必须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。
五、 食堂设置必须远离倒粪站、垃圾箱、公共厕所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等,应距30米以上。
六、 患有痢疾、伤寒、病毒性肝炎、活动期结核、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人,不能从事食堂工作和食品有关服务的工作。
七、 定期组织进行流行病检查,定期组织职工进行防止流行病预防知识讲座。
八、 经常利用黑板报等形式向职工介绍防病、治病的知识和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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